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我省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2010年4月,省测绘局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印发了《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细则》在继承了先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为适应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针对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作了部分修改和增加,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的面积计算规则。
《细则》是我省房产测绘资质单位从事房产测绘活动必须严格执行的技术文件,为做好对《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执行,决定在成都举办《细则》学习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通报《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的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
2、学习测绘法律法规
3、《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专题讲座及案例剖析。
二、参加人员
各房产测绘资质单位技术人员2~3人;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时间、地点
1、学习时间
《细则》学习班共举办两期,全省房产测绘资质单位按地区分期参加学习培训。
第一期学习培训安排:
5月24日下午13:00~18:00报到,5月25日~ 5月26日学习培训;
参加单位:省直管、成都、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地区房产测绘资质单位。
第二期学习培训安排:
6月2日下午13:00~18:00报到,6月3日~ 6月4日学习培训;
参加单位:自贡、攀枝花、泸州、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凉山州、阿坝州地区的房产测绘资质单位。
2、学习地点
成都市金牛山庄(成都市三环路金牛立交桥外侧)
三、其他安排
1、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房产测绘单位的统一报名工作,并督促按时参会;
2、参会人员每人交会务资料费280元,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报名回执》请各市州测管办于5月20日前传真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
电 话:028-66065657,66065628 传真:028-66065628
联系人:陈静(13688048277) 程忠(13982214690)
特此通知。 |